2011年7月28日 星期四

夏季學院:第五單元:藝術與社會

親愛的同學們~
請注意!!
第五單元的課程ppt有兩個
所以兩個檔案都要記得下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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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生檔案有問題,或是看不到檔案的
務必要留言~我會趕緊處理!(函豫助教)


 一、課程講義(共有兩個檔案)



二、討論主題


  • 藝術品是商品嗎?該如何定價?
  • 你看懂公共藝術品了嗎?(ex.捷運公館站的公共藝術?)

10 則留言:

  1. 講實話,雖然我是台大的學生,但是老師當天帶我們去走訪校園所看到的那些公共藝術,平常我還真的沒在注意咧(汗)!除了文院旁的太極池算是熟悉,因為畢竟我是文院的學生,所以常常經過那理之外,其他地方就是平常走過去就算了,沒有特別留心,慚愧。誠如老師所說的,公共藝術的配色以及設計,都要考慮周遭以及常在附近活動的人們的特質,如果是這樣,以學生為特質的公共藝術要怎麼設計,的確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平常學生們總在趕課,來來去去地穿梭校園,若是留心於旁邊的公共藝術,恐怕也只是驚鴻一瞥。過去台大所辦的藝術季,也有類似的公共藝術出現,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呢?

    台大歷史 譚羽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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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是我第一次接觸藝術類的論文。閱覽前幾堂課發下的文章後,我發現自己還是不太能掌握文章想傳遞的訊息,只能大概了解「經濟」與藝術密切相關。所以當老師抽點同學摘要論文內容的時候,實在令我坐立難安啊。
      記得文章中曾經提及寒暑假是畫廊的淡季,請問為什麼寒暑假是畫廊的淡季呢?是因為有錢買畫的人都去陪小孩過寒暑假嗎?還是有其他原因呢?
      此外,我覺得老師抽點同學摘要論文的方式真的好刺激哦……。

    台大哲學 周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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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關於:藝術品是商品嗎?
    我覺得藝術品是不是商品要看該藝術品的觀眾來決定。從該藝術品的創作者的角度出發,如果創作者將藝術品的製作視為目的,則該藝術品不是商品。或許就像每個人多多少少有過一些寫文章的經驗,不見得是架構縝密的創作,就是寫寫一些心情感想的文字,在創作的過程中部參雜任何工具性的思考,僅是將寫字視為目的,且在完成後會感受到一種內在價值。然而,即使是被創作者視為目的的藝術品,若從買家的角度出發,也可能就僅是一件商品。買家可能是為了該藝術品的象徵意義而購買的。當然,若從買家的角度出發,一件藝術品仍可能不是商品。買家可能真的很喜歡一件藝術品,他覺得該藝術品讓他達到審美昇華期的境界。可是受限於語言及金錢,他無法靠著言語辯證他所看重的藝術品並非商品,也必須給付金錢購買該藝術品。因此,該藝術品對買家而言雖然不是商品,可是他又無法證明他不是商品。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電影2046。影片中的周慕雲先生在和白玲小姐一番雲雨後,給了白玲一筆錢。然而,白玲卻說:「我不要!」她不希望他們之間的感情是一筆錢。這就像買家和藝術品之間的情節!買家不希望自己和藝術品之間的情感是一筆錢啊!可是買家要得到該藝術品就必須經過這道鴻溝。反觀藝術品才有趣!藝術品竟不能像白玲小姐一樣,說:「我不要!」

    臺灣大學哲學系 蕭哲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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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雖然是台大學生,但說穿了除了紡錘針塔之外(因為騎車去社科院每次都會經過),其他老師帶我們看的校園公共藝術我居然完全沒有印象!事實上我還以為台大校園內是沒有公共藝術的存在呢!儘管巡禮過幾個公共藝術,但我仍然是有看沒有懂。老師說公共藝術很在乎是否顯眼、能否抓住觀眾的目光,我們看的幾個設置的公共藝術真的是不夠顯眼、此外就算深入駐足觀賞仍然讓人摸不著頭緒,不懂作者想表達的概念是甚麼、怎麼跟校園環境做連結等,至少我們看的幾個地點都不能稱上成功的案例。另外老師問到我們要如何在游泳池旁的綠地上設置公共藝術,我認為設置噴水池是個不錯的意象,或者是小孩子和家長玩傳接球的銅像也行。

    台大經濟 曾耀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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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看完台大的公共藝術後,我覺得藝術家除了藝術技巧外,行銷頭腦應該也要很重要,幾乎每天都去新體重訓室的我,既然完全對那些柱子視而不見,如果有別校的朋友要求要來校園巡禮並拍照時,我壓根都不會想到帶他們這些地方,還好經過這次的參訪才知道原來我的學校這麼有藝術風味,不過就算我已知道有這些地方,坦白說,這樣的設計仍不太吸引我,感覺都很平常,像太極池、網球場旁的設計或是新月台的招牌,總覺得還滿樸素的,台灣老樹的招牌還比較可愛,可能是我不夠有藝術的慧根,但若能放置一些比較好懂、色彩繽紛或是令人出乎意料而有趣的設計應該會更好,也更能吸引一些觀光客,而平常慢步在校園中也會更加開心!

    台大法律 李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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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關於藝術品屬不屬於商品這個問題
    我認為要看藝術家本身願不願意將它所創造的藝術品推入市場進行行銷,如果藝術家是靠藝術品維生,那麼它必然會進入市場,這樣一來藝術品就算是商品了吧!另一方面,如果藝術家創作作品或者是收藏家收藏藝術品只是純粹自身的興趣,而不願意將其投入市場獲利,那這些藝術品當然就不算是商品囉!像今天去台北當代藝術館看的展,收藏家宮津大輔就不願意將他所收藏的藝術品再度投入市場,而是希望自己能跟這些藝術品生活在一起!
    至於定價的部分,我認為拍賣這種方式不錯,當然藝術家必須先給一個自己所能接受的最低底價,然後讓觀眾自己決定要以多少金額買下,剛好又可以符合"每個人對同一件藝術品的感覺都不一樣"的特性!

    台大機械 陳煜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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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對於第一個問題:藝術品是不是商品,我的答案是肯定的,在普羅大眾的思想裡,藝術品可能是一種美的象徵,是一種高尚的情操,但是,從現實層面來看,如果藝術品不是商品,那麼世界上可能會因此而少了很多的藝術品,畢竟藝術家也跟我們沒兩樣,需要吃需要穿需要住,一開始創作的動力是因為有想法而創作,但到了後期,這份熱情開始減弱的時候,獲取金錢便成了另一個創作的動力來源,我的意思並不是要說藝術家全都是為了錢,而是在大環境下,人也是需要自謀生路的


    大氣三 蔡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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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其實藝術品商品化只是藝術的出路之一,是時代與現實面驅使下不得不作出的選擇,如果藝術家想讓自己的理念廣為人知,是必要踏出工作室,將作品開誠布公才行,不然一幅好畫或好戲演給自己看是無意義的。當中也絕對會牽涉到利益問題,畢竟沒有人會願意做白工對吧?藝術家不是聖人或偉人,當然也希望自己的心血能為自己帶來物質享受。至於作品的定價恐怕也不是藝術家想怎樣就怎樣,還是要看看是否能被當代大眾或特殊人士接受,所以這風險是很大的,未來紅不紅也多少要靠點運氣的。 而公共藝術品我認為是矛盾下的產物,藝術生活化不是壞事,但一個可能看不懂或無法被人注意的物體擺在路中央,當它無法被人注意時就失去它在那的意義了,只是徒占位子罷了,然而,我們又覺得能讓人不用到美術館就能欣賞到藝術是好事,即使知道這麼做可能沒用還是要做。真的,其實因為藝術兩字真的沒標準答案,所以我的老師們才會不只一次說藝術是「可能」與「矛盾」下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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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藝術品是商品嗎?
    我覺得重點會放在藝術家身上,藝術化商品因著有藝術家把自己的創作拿到市場中,所以藝術品會成為商品.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現代大部分的藝術家的想法,因從以前,就有art for the sake of art的觀念,但那似乎是以前,現在的人,或是將來要從事藝術創作者呢?

    台大外文 傅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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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在"藝術與社會"單元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李蕭錕教授說的:「一個美學素養高的人,做一件事的時候考慮到的是大環境和所有人的心靈。」因此在眾多標榜環境美學的公共藝術作品中,不只該考慮作品本身是否予人美的感受,還應考慮它與環境是否相襯。

    高中公民即學過社區總體營造的概念,但在此課程中我才知道它的理念與用途,如地方文化館與景觀藝術等。

    希望在將來的確能看到藝術一步步地落實在台灣人民的生活中。

    台大法律 廖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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